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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,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,创新手段方式,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,及时发现、准确识别、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,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。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指出,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,及时发现、准确识别、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。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,是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,彰显了我们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。
当前,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,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。提高反腐败穿透力,必须把握腐败问题新动向新特点,精准施策、靶向发力、系统施治,透过问题现象、直击发生根源,深入到权力运行的环节和风险点,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明确提出,“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”,释放出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信号。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、绊脚石,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。面对新形势,反腐败斗争不能单打独斗,要构建反腐败斗争的系统工程,强化内容上全涵盖、对象上全覆盖、责任上全链条、制度上全贯通,不断提升反腐败的穿透能力和水平。
坚持全领域穿透,提升反腐败穿透力的系统性。反腐败必须紧盯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领域,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、系统性、地域性腐败,深化整治金融、国企、能源、教育、学会协会、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,推动反腐败从重点惩治转向全域治理。要紧盯“关键少数”、关键岗位、关键环节,及时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胆大妄为者、搞心怀二志、言行不一的“两面人”、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以及“关键少数”、年轻干部等,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,加大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力度,推动反腐败从重点突破转向整体推进。要着力解决“七个有之”问题,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、政治上的投机主义、组织上的宗派主义、工作上的本位主义、履责上的好人主义,严肃查处政商勾连、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、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,深挖细查预期收益、约定代持、政商“旋转门”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,持续完善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工具箱,推动反腐败从个案清除转向系统整治。
坚持全链条穿透,提升反腐败穿透力的整体性。反腐败应当把责任意识和要求贯穿于工作体制机制,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、各级党委统筹指挥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、职能部门高效协同、人民群众参与支持,以责任主体到位、责任要求到位、考核问责到位,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。应当以责任落实穿透管党治党责任体系,坚持以上率下、层层传导压力、责任环环相扣,分层分类推动党组织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使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、岗位和人员,形成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。横向贯通党委(党组)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、党委(党组)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“一岗双责”等,构成完整责任链条,同向发力、同频共振,不断健全各负其责、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。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直接责任,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,保证责任主体、责任要求、问责结果、跟踪督办等形成闭环。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建设,细化各类责任内容,让每名党员、干部行使应有权利、履行应尽责任,做到权责对等、失责必问。
坚持全过程穿透,提升反腐败穿透力的精准性。反腐败应当以信息化赋能及时发现问题,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,完善跨部门、跨领域、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共享机制,通过数据汇集、碰撞比对、数据筛查,促进反腐败数据从简单共享向深度融合转向,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线索。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准确识别腐败问题,探索开发智慧纪检监察、实时预警联动等信息系统,加强信息查询分析研判,对相关信息进行靶向式扫描、穿透式分析,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、权力运行风险点、监督管理空白点,系统剖析制度缺失与监管漏洞等,把数据资源转化为技术优势。以信息化技术促进有效治理腐败问题,推动数字技术融入反腐败各项业务,将制度规范转化为可量化的数据规则,将公权力行使各要素转化为数据信息,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和动态优化,发现一类问题、查处一批案件、规范一个领域,清除系统性腐败风险隐患,消除反腐败盲区死角。
坚持全方位穿透,提升反腐败穿透力的有效性。反腐败一体化治理理念应当贯穿监督体系,改变监督力量分散局面,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,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,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,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,实现信息互通、力量互补、成果共享,推动监督力量从单点发力到系统集成。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、联动配合,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,推动纪律监督、监察监督、派驻监督、巡视监督统筹衔接,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、形成合力,形成同题共答、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。要优化“组组”协同监督、“室组”联动监督、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作用,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能力和水平。要进一步明确监督具体职责,规范监督工作程序,优化监督审批流程,加强廉洁风险预警防范,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、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。(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)